史陶特剛開始寫作時,作品發表在一些廉價雜誌,他也寫了一些純文學小說,但這些作品現在都絕版了。真正讓他大紅大紫的是如今眾所皆知的尼洛‧伍爾夫(Nero Wolfe)系列探案小說。驚人的是,第一本伍爾夫探案《高爾夫謀殺案》
(Fer-de-Lance)[註二] 出版的時間是1934年,這時候斯陶特都已經快五十歲了,在那之後卻還能寫出中長篇八十六部(合計有四十七本書之譜);更驚人的是,史陶特的時間不是只花在寫作,還從事各式各樣的活動。根據家族成員指出,一年之中,史陶特寫作的時間竟然只有短短幾個月,而且一本書完成的時間只有幾個星期,他也幾乎不修改已完成的作品,這再次證明了史陶特是個天才型的人物。
史陶特筆下的尼洛‧伍爾夫是標準的「安樂椅神探」(armchair detective),塊頭大得像隻熊,整天足不出戶,興趣是美食和園藝(跟作者本人一樣),他只要根據助手阿契‧古溫(Archie Goodwin)出外收集的資料即可破案。這種雙人組合很巧妙地將英國古典偵探小說與美國冷硬派風格結合起來。
關於史陶特最權威的傳記是John J. McAleer於1977年出版的《雷克斯‧史托特傳》
(Rex Stout: A Biography),這本書還贏得了1978年的愛倫坡最佳傳記作品獎。
推薦作品:《嚇破膽聯盟》
(The League of Frightened Men)。
20. 東方神探陳查理的創造者──厄爾‧畢格斯(Earl Derr Biggers, 1884-1933)
畢格斯生於美國俄亥俄州,哈佛大學畢業後便在波士頓的報社工作,他首度發跡是因為寫了一本推理小說
Seven Keys to Baldpate(1913),後來被改編成舞台劇。
畢格斯有感於當時白人對於「黃禍」(the yellow peril)的恐懼以及東方人的刻版印象[註三] ,便決心創造出相反的形象,於是有了他最著名的偵探人物──陳查理(Charlie Chan)的誕生。
陳查理是中國人,擔任夏威夷火奴魯魯的警官職位,他在第一本書《不上鎖的房子》
(The House Without a Key)中以配角的形式出現,但往後的五本書他躍升為主角,形象刻畫也愈來愈鮮明。陳查理探案為數只有六本,除了第一本書推理性稍弱外,其餘五本水準都非常整齊,而且常有令人驚喜的創意與巧思展現。例如在第二本《中國鸚鵡》
(The Chinese Parrot)中,被害者除了人類之外,還有一隻鸚鵡,而且謎題從「誰是兇手」轉變為「誰是被害者」;《帷幕背後》
(Behind the Curtain)中出現了樸素的死前留言設計;《色駱駝》
(The Black Camel)中的兇手身分設計打破了偵探小說的戒律;《陳查理接手》
(Charlie Chan Carries On)則很可能是推理史上旅情推理的發端。除了推理情節外,小說本身的故事性、趣味性也都相當俱足,這些精采的表現,讓陳查理探案時至今日仍然具備高度可讀性。
小說雖然只有六部,但後續電影的改編熱潮才是真正讓陳查理揚名立萬的關鍵,共拍了將近五十部,幾乎都是原創劇本。這種現象在推理史上可說是相當罕見。
畢格斯死於心臟病突發,若不是如此的話,依照他的寫作功力,讀者應該可以讀到更多精采的故事,殊為可惜。但以東方人為神探的殊異構想 以及後續創造出來的成績,也足以讓畢格斯在推理史上佔有一席之地了。
推薦書籍:《中國鸚鵡》。
結語:〈最偉大的20位推理小說作家〉一文乃是根據筆者個人偏好、現階段的想法所挑選出來的二十位值得認識、閱讀的推理作家,以簡明的形式表述,不做深入的論述,僅供讀者快速性的參考。「偉大」的定義因人而異,有一些讀者忽略或低估的作者,或許經由筆者粗略的介紹,讓讀者因而有了重新發掘或認識的機會,這也未嘗不是美事一樁。每個人對於作家作品都有自己的評判與想法,將這些看法發表出來,激發更多人來研究、討論推理小說,這才是筆者撰寫這篇文章的初衷。衷心期待愈來愈多人能投入推理小說的閱讀、評介以及創作的行列!
[註一]:Educational Thrift Service,簡稱ETS。
[註二]:一種南美毒蛇的名稱,叫做
Bothrops atrox。Fer-de-Lance是法文,意思是矛頭(spearhead)。
[註三]:英國作家薩克斯‧羅默(Sax Rohmer)筆下的傅滿州(Fu Manchu)便是無惡不做的中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