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直接加上類型標籤或者作者光環,找出該本小說最突出的特點,濃縮成幾行文字,實在麻煩很多──不過,嘿,在這行裡頭,應該沒有人會有「做書應該是件輕鬆的事」這樣天真的想法吧?
再者,以現實層面來看,台灣的總人口數是兩千多萬,閱讀人口的比例再怎麼向上頂,總數也還是有限;在理應能夠讓大多數讀者有興趣的大眾市場裡,硬是把自己切進一個類型框架,似乎也不是很明智的作法。
其實閱讀類型大多只能粗略解釋作品的特色(很多時候,發展成熟的類型還會再細分出許許多多的子類型來加強解釋),再加上其實有許多創作者擺明了會讓自己的作品符合兩種以上的類型特色,或者是有些創作者會借用已經成熟的類型模式來進行自己的敘事實驗,遇上這種情況,只強調某一種類型特色,或者是把作品只安到一個類型框架裡去,掛一漏萬的情況可能就會更加嚴重。
(或者,更糟的狀況,是書名想照甲類型、封面想照乙類型、文案大標希望反應作者的文字精神、內容簡介想要昭顯本書獲獎無數……結果弄出一個多面不討好的成品來。)
當然,做書的人不大可能不希望把書做好,也不大可能不希望每本書都賣到再刷不斷、供不應求,但以目前許多出版社的作業模式而言,想讓每個做書的人都有充分的時間去了解手上待編的書、替每本書量身打造它最合適的模樣,可能性實在不大,仔細想想,這實在有點兒諷刺。
比如艾西莫夫的《機器人》系列,想當然耳地被放在「科幻小說」的框架當中,但這個系列的故事其實很有推理味道──在《裸陽(The Naked Sun)》裡頭,艾西莫夫甚至把冷硬派和古典推理的元素全放進去了;除此之外,艾西莫夫對於「機器/人性」的二元探討、對於「合邏輯」與「合理」之間的相互辯證,也十分有趣。或者不管這些,光是看艾西莫夫筆下看似簡單又無懈可擊的「機器人三原則」怎麼被他自己一次又一次地顛覆、破解、扭曲及重組,就已經有絕妙的閱讀樂趣。
比如前陣子出版的《熊偵探的名單》,乍看之下似乎是個「用可愛玩偶演出的色電影」,但除了「玩偶/幫」這種因為不諧調而產生的反差趣味之外,這個故事裡其實有些重要的意義,是以玩偶當主角、去找尋一份不知存在與否的「死亡名單」。因為這層與故事主線設定息息相關的意義,這個故事才沒有變成一個光是利用玩偶耍狠造成可愛假象的劇碼,也因為這層意義,那些看似可愛的設定才真的有其必要。
(話說回來,這個設定的世界觀其實有點不大完備,希望作者在後續幾本當中能夠講得更完整啊。)
北村的《春櫻亭圓紫與我》充滿了觀察日常瑣事獲得的美好以及溫柔,大澤在昌的《打工偵探》系列則有許多八○年代青少年的狂想輕佻與青春熱情的力道,渥特絲(Minette Walters)對於族群及階層歧視問題及集體暴力的觀察精準入微,勒翰(Dennis Lehane)的《派崔克/安》系列對於家暴、受虐兒童以及情感議題投注了大量的關懷……這些作品都是推理小說,但也都不只是推理小說。
當然,這些都是俺以讀者身分的自說自話,出版產業當中還有許多現實層面的考量及難處,俺只是覺得:類型是個招來同好但也排拒自認「非此族類」讀者的兩面利刃,但在翻譯書市占率這麼高、但閱讀總人口卻相對少得多的我國書市而言,除了依循類型操作之外,或許應該要設法發展出其他的可能性。
倘若您是個待在這行裡的做書/賣書人,看到這裡可能已經積了許多不樂意,或者會想問:難道照你這傢伙講的這麼搞,我的書就會本本大賣嗎?
先不說俺不可能知道每個讀者的閱讀喜好,就算俺真有了什麼保證出書大賣的法則,俺也不會在這兒大聲嚷嚷,而是該公開投標讓眾家出版社來競標才是──事實上,出版後的讀者反應,本來就有許多不確定的因素在相互影響,當中許多甚至不能以理性邏輯分析,但這也正是出版品的內容能夠多樣、幹這行能夠一直有趣的重點嗎?是囉,既然身在這行,這種不確定,就把它當成這行當裡的特殊享受吧。
而倘若您是個讀者,那麼或許在面對多到不像話、貼著各式類型標籤的出版品時,頂好是抱持著一種開放的心態,以進行閱讀實驗的精神來做選擇;如此一來,讀到不喜歡的,可以明白自己對哪款內容興致不高、與哪個作者八字不合,讀到喜歡的呢?就會擁有一種意料之外的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