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呢,如果是會寫詩的跟會寫推理小說的比起來,我會選會寫推理小說的。」她露齒一笑,眼神明亮,「因為我覺得推理作家是作家裡面最聰明的一群人,而我喜歡聰明的男人。」
男性讀者諸君讀完上述真人實事,如果立刻衝動地跑去寫推理小說,甚至立志成為偉大的推理作家,我會相當開心,大力支持,畢竟自己身為創作者,希望能看到有更多人投筆推理創作。但是否能因此交到女朋友,在此不敢保證,請三思而後行。
重點不在這。重點在於,推理作家散發出來的魅力的確是難以抵擋。我個人喜愛推理作家的理由或許與上文女作家所述不盡相同,但欣賞推理作家的心情絕對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如果我是女性的話,恐怕會被推理作家給迷得神魂顛倒,被拐騙到非洲都還不自知。因為在我心目中,在世界上各式各樣的才華之中,只有創作推理小說的天分才會讓我眼睛為之一亮。能寫出《Y的悲劇》、《東方快車謀殺案》、《三口棺材》這種傑作的人,才是令人由衷拜服。
的確,推理小說中的「智力」成分恐怕是所有類型小說中最重的。推理作家必須設計一個謎題,而設謎本身就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在島田莊司的《異邦騎士》中,名偵探御手洗潔說了這麼一段話:「
我一向認為解開謎底比製造謎題簡單。要製造一個謎題,一定要有過人的智慧才行,而解開謎底有時只是一種偶然,是解謎者湊巧抓到問題點,所以能解開謎底。」東野圭吾的《嫌疑犯X的獻身》中也有如下一段對話:
「之前你問過我一個問題:設計別人解不開的問題,和解開那個問題,何者比較難──你還記得嗎?」
「記得,我的答案是,設計問題比較難。我向來認為,解答者應該對出題者心懷敬意。」換句話說,設謎本身就是十分困難的,而推理作家做的事還不僅止於此,他們還必須「解謎」。一手包辦了設謎和解謎兩樣工作,而這兩樣工作在推理小說中可分別是「天才兇手」與「超人偵探」在做的事。因此推理作家真可謂是這兩種人物的綜合體了。但光這樣還不夠,推理作家設完謎解完謎後,還得將其用小說的方式包裝起來,這項工作並不比前兩項輕鬆,稍微弄不好便有可能功敗垂成。由此可見寫推理小說真是重重考驗著作家的智商。知道了這些道理,讀完一本精采的推理作品後,能不對背後那顆金頭腦感到敬佩嗎?這就是推理作家的無比魅力。
因此推理作家除了具備一般作家的特質外,「智性」的要求是最為顯眼的一項特徵,身為設謎與解謎的高手,推理作家簡直就是另類的魔術師與數學家。約翰‧狄克森‧卡爾(John Dickson Carr)曾讚美愛華‧霍克(Edward D. Hoch):「撒旦會以他的足智多謀為榮(Satan himself would be proud of his ingenuity.)。」《休士頓紀事報》也讚美艾勒里‧昆恩(Ellery Queen)的小說:「如果解答不讓你感到驚訝的話,你一定是先偷看了結尾(If the solution doesn't surprise you, you've peeked ahead to the finish)。」克莉絲蒂(Agatha Christie)曾稱讚卡爾:「當今極少有偵探故事能難倒我,除了卡爾先生的之外(Very few detective stories baffle me nowadays, but Mr. Carr's always do)。」這些讚詞都大大彰顯了推理作家所必須具備的「智性」要素。
閱讀推理小說除了享受鬥智解謎的樂趣,同時也能鑑賞推理大師的聰明才智,這種智性的魅力,恐怕也是世世代代的讀者瘋迷推理作品的一個重要關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