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讀者似乎覺得小說(無論什麼類型)的篇幅愈長愈好,作家們似乎也覺得得要寫本有分量的長篇,才能對自己有交代(要有什麼交代?俺一直想不明白),文學獎啦出版社的編輯啦……等等在出版環節(也就是一本書從作者腦袋裡生出來一直到讀者拿到手讀完為止的這段漫漫長路)裡頭的相關人物,好像都覺得長篇優於短篇──但俺一直不知道這樣的觀念是怎麼來的。
(難道只是因為文學獎裡的長篇獎金比短篇高?不是這樣的吧……)
(難道只是因為Lawrence Block說長篇比短篇好賣?不是這樣的吧……)
俺早些年開始自己的亂讀生涯時,常會買些短篇合集,除了某種貪小便宜的心態(買一本書可以讀十個故事,當然比買一本書只能讀一個故事來得划算呀!)之外,俺那時還覺得:讀短篇比較快,是一個認識特定作家的好途徑,因為如果一個作家短篇能寫好,那麼長篇應該也會很好看。
胡讀數年,俺才慢慢發現:這事情同俺猜想的不一樣。
雖然很多小說家長短篇都寫,但卻不一定在兩方面都能到達相同的高度:《福爾摩斯》系列雖然有很多精采的短篇,但柯南‧道爾的長篇實在略嫌無趣;金庸的長篇讀來爽快大氣,但中短篇的故事就沒法子產生足夠的能量(雖然金庸作品中俺最欣賞的女性角色出現在短篇裡頭)。
好吧,雖然福克納說:短篇小說家是失敗的詩人,而長篇小說家又都是不成功的短篇小說家;但依俺淺見,長篇和短篇(或者極短篇)小說,雖然看起來只有字數上的不同(而且區分長、中、短篇的字數其實有許多模糊地帶),但從創作到呈現,幾乎可以視為兩種截然不同的類型;毋關優劣,而是不同。
回頭聊《拿破崙狂》。
《拿破崙狂》裡頭共收錄了13則故事,有的是一萬多字的短篇,有的是只有兩千字左右的極短篇;故事的內容包羅萬象,有帶著奇幻意味的〈聖傑爾曼伯爵考〉、〈高爾夫球的起源〉,有摻了些科幻感覺的〈另一面〉、〈扭曲的夜〉,有加了一點兒恐怖元素的〈繩──給編輯的信〉,也有最後一轉居然出現了點兒令人啼笑皆非幽默感覺的〈戀愛總在意料之外〉。
雖然主題各異,但一路讀來,不但毫不費力,而且覺得每篇都有不同的趣味,這得歸功於作者阿刀田高嚴謹高段的寫作技巧──與俺有過一面之緣的林依俐總編在為本書寫的導讀中,描述了阿刀田高的短篇重寫三回終告定稿的經過(忽然想起,那回之所以會見著林總編,起因是另一位以短篇小說見長的作家乙一)──其實短篇小說因為沒有長篇那種可以鋪陳的篇幅,所以得要設法很快地將讀者的眼光攫進情節當中,又因為字數不多,所以相同的小毛病在長篇中看來或許沒什麼、但在短篇裡反倒會被放大,甚至搞砸整個故事。
如此一想,便會發現:短篇集要像《拿破崙狂》這樣每個故事都有趣,其實很不簡單。
全書中俺最喜歡的幾個故事──包括〈訪客〉、〈白齒〉、〈狂暴之獅〉,以及被選做書名的〈拿破崙狂〉──其實都有點兒「都市傳奇(Urban Legend)」的感覺;在故事前頭大半的篇幅裡頭,阿刀田高花了許多筆墨在描述主要角色的個性,沒有什麼讓人一眼就會看出「這就是待會兒會產生爆點之處!」的伏筆,但在接近結束的時候,又會巧妙地發生轉折,將結局彎出一個令人咋舌的目瞪口呆;也總在這個時候,咱們才會發現,這個出人意表的轉彎之所以能夠入情入理地讓讀者信服,其實就來自故事前頭那些紮實的人物性格鋪陳。
就像明明是日常平凡的場景,咱們與熟悉的友人一起散步聊天,卻在一步步向前走著的時候,不知怎麼的一個迴旋,咱們忽然發覺:身旁的這人和咱們原來以為認識的那人其實不一樣啊!他/她還是咱們的那個朋友沒錯,但在聊的時候,咱們卻意外地瞥見了他/她某個咱們從來沒有見著的面向。
不只是令人訝異的情節集合、不只是一個有趣的點子然後加油添醋地在上頭化妝,而是精準地觀察與細膩的描寫,將關於角色內裡的東西寫出來,也將咱們的某些私我奇想,寫了進去。
這就是阿刀田高的故事。也是優秀短篇作品該有的模樣。
因為覺得《拿破崙狂》錯過可惜,所以想替阿刀田高的這本書講點什麼。
說到這兒回頭看看,才發覺:或許,俺是很想替短篇小說講點什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