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teur amateurAmateur amatur的基本概念是「非官方身分但有偵探行為,且是否因此得到報酬完全不是考慮重點或造成影響」的偵探。在這個概念下又可做出許多分類,但考量到在現實社會中的可行性後,討論的焦點將放在以下三種:安樂椅神探型、攀親帶故型與學者顧問型。
一、安樂椅神探型首先要談的是安樂椅神探。這裡指的是除了思考外不需要「親臨現場」,僅憑著「二手資料」便能破案的偵探。例如在〈瑪莉‧羅傑命案(The Mystery of Marie Roget)〉一案中的杜賓,他的資料來源來自報紙;《角落裡的老人》中的老人除了報紙外還多了女記者這一消息來源;在《時間的女兒》裡葛蘭特探長則透過大量的研讀歷史書籍還理查三世一個清白。
[註]像警察局長這類的角色並不能歸於此類,他們或許不用離開辦公室,但仍然有指揮辦案的「主動權」,因此其推理的基礎建立在許多第一手資料上。基於同樣的原因,一些常被讀者們歸類到安樂椅神探的偵探,如雷克斯‧史陶特筆下的伍爾富(Nero Wolfe)等等也就不在這個類型底下。
想當安樂椅神探的進入門檻不高,需要的只是一張椅子……不,是足夠的「資訊」。尤其處在媒體這麼發達的年代,比起過去我們有更好的條件從這個角度切入。若依據案件的時效性又可分為兩類:
1.過去發生至今未解的謎團。如上述的《時間的女兒》或島田莊司的《占星術殺人魔法》,最大的好處是資料容易搜集,但面對的挑戰也特別大,畢竟這條路上已有太多的先烈陣亡,你會踩在巨人的肩膀上,還是成為另一個肩膀呢?第二個缺點則是是否有那麼多能「引起興趣」並提供「足夠資訊」的謎團存在,這決定了我們在這條路上能走多遠。最大的缺點可能是推理的「可驗證性」,畢竟無法檢驗的假設只有自high的效果啊!
某個程度上松本清張為我們做了一個良好的示範。以《日本的霧》為例,他透過大量的資料整理試著揭開被隱埋的真相,更重要的是,這本書出版時間離事件發生的時間不算太久,隨著時間的過去與檔案的解密他的推理是有可能被檢驗的,這樣當偵探才有意思嘛!相較之下派翠西亞‧康薇爾的《開膛手結案報告》離案發已過了一百年,找到真相的機會就小得多了。
若打算向松本清張看齊,我得說台灣人何其有幸(?),許多懸案就擺在我們面前:尹清楓命案、劉邦友血案、319槍擊案(這個我不知道破了沒,但起碼目前的答案還滿懸的)……,也已有許多人引領期盼《台灣的霧》的誕生,在此就不多談了。
2.正在偵查但尚未破的謎團。〈瑪莉‧羅傑命案〉屬於這種例子,事實上這個故事改寫自真實事件,愛倫坡完成此作品時(刊登在雜誌上)仍然是懸案,因此這作品不僅展示了杜賓當安樂椅神探的能力,也是愛倫坡過偵探癮的表現。有幸的是隨著新證據的浮現這個案子後來破了,不幸的是和杜賓的最初的推理不同,使得這個故事最後以書本形式出版時,愛倫坡還得做不少修正以維持杜賓神探的地位。
在現實生活中這個路線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譬如一些爆料名人或多或少都在「合理的推論」。不過他們的先決條件是喉嚨夠深,才會有足夠質量的消息來源。當然你也可以僅從每天的新聞報導中做出自己的推理,只是通常官方掌握的訊息不論在質量上或即時性和民眾並不對等(除非有能力進入官方資料庫或監聽警察頻道),能否快一步找出真相更是能力上的一大挑戰了。
這個路線會遇到的另一個問題可能是案件的性質受限。由於資訊的來源主要來自媒體,因此對於媒體不感興趣或不能(宜)報導的領域,我們便喪失了跨足的機會。譬如說關於綁架勒贖的消息發布通常是受到限制的,牽扯到國家機密或軍方性質的資訊往往被禁止揭露。事實上不論在小說或現實社會中,媒體比較可能充分提供資訊的案件性質似乎都集中在醜聞弊案或重大刑事案,如果這些都不是你所關注的領域,安樂椅神探可能就不是個合適的切入點。
什麼樣的人適合走這一行呢?安樂椅神探的最大特徵是遠離現場,因此特別適合不能或不願親臨現場的族群。在不能的部分,如果你行動不便,比如說身體殘障、久病在床,或者不便行動(如吃牢飯中),又或者沒有機會行動(無法接近現場),這會是不錯的選擇(雖然選擇也不多)。
在不願的部分,可能的情形包括了見血會不舒服(昏倒應該算是不能行動吧),抑或更常見的對辦案過程中的routine感到厭煩,也適合這個選項。
但相對地,遠離現場也代表了放棄主動權,而補足此缺陷的方法大概有兩種。要麼就是擁有驚人的推理能力,在有限的資訊下便能勝任這份工作。若是推理能力還好,但有足夠的管道獲得充裕的訊息,應該也能做得不錯。
結論整理如下:
二、攀親帶故型這類偵探特色在於「人脈」。如果你有個好爸爸剛好在當警察(昆恩、法月綸太郎),或者有好姊妹可以嫁給警察(桃樂絲‧賽爾絲的彼得‧溫西爵爺),又或者你願意以身相許,找個警察當情人(參考赤川次郎的《幽靈列車》),你便比別人多了許多登場機會(忽然想到好主人也可以,如果你是貓的話>.<)。
與安樂椅神探相比,攀親帶故的偵探除了仍然可以避免偵查的routine,挑選感興趣的案子外,還多了許多優勢。譬如說案件不虞匱乏,有親臨現場的機會、對偵辦方向可能有影響力等等,在占盡便宜的情況下,也難怪這種偵探特別受作家與讀者的喜愛了。
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們能走這條路嗎?這取決於感情好不好……不,是公領域與私領域的界線。在一個「有關係沒關係,沒關係有關係」的社會中,公私間的分野比較模糊,只要夠麻吉,一切都好談。因此不僅親人有機會,連好友們也能雨露均霑。
但當社會往「專業導向」與「行政倫理」的方向發展時,這條路勢必愈來愈窄。因此這種享受權力又不用負責任的「王道」不只在人際關係上可遇不可求(其實還是可以做些努力的),也取決於你所處的社會環境(當王者是要有條件的)。
另外這種寄生蟲式的行為受宿主的影響很深,一旦關係生變,譬如說感情不和,或者宿主工作變動時(如離職、調職、去世),通常也是偵探生涯結束的時候(除非又找到其他出路)。這大概也是為什麼許多作者常常以「血緣」做為關係基礎,並讓關係對象(警察)的事業如日中天的原因吧!
結論整理如下:

下期待續
[註]: 事實上在這個定義下,只要擴大「案件」的範圍,一些學術研究也有安樂椅神探的味道(俗稱蛋頭學者),只是這些研究不帶有犯罪成分,在此就不加以討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