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因此,他與高村(女性,經常寫帶有陽剛味的警察與犯罪小說,話說這兩人筆名還真是相似)對我而言,都有一股不可思議的魅力。如此挑戰與生理性別相異的書寫方式,或許也可說是作家在小說內容之外,另一種「性別詭計」吧!
這時不禁就要想起綾辻行人的那句話:「寫推理小說的人,是喜歡惡作劇的孩子。」推理作家靠詭計與謎團謀生,然而若要求那股愛惡作劇的性格只發揮在小說上,未免太強人所難了。因此「小說之外的詭計」也成為他們的賣點──僅管這並非推理作家的專利。
除了「性別詭計」,北村初期還使用了「無頭屍體」的伎倆──也就是蒙面作家。只留下一個筆名,其他個人資料一切保密的作家,與其說是「無頭屍」,毋寧說是「徒具名號的犯人」更為恰當。
為何要蒙面?或許是想保有隱私,瞞著親朋好友寫作,抑或是加話題性。不過在一般大眾「你不給我知道,我就越想知道」的心理,與現今「發達」的狗仔媒體之下,想要完全地蒙面已越來越困難,正如同無頭屍體的詭計在現今的本格推理難以生存一般。目前的歐美書市,幾乎看不見蒙面作家的存在。日本方面呢?一開始打著蒙面招牌的作家們,後來也「蒙」得不是很徹底,北村與坂木司開始出席公開活動,殊能將之與冰川透開設了個人網頁,舞城王太郎也公開了所屬的企畫組織「REALCOFFEE Entertainment」,在這之中完全沒有透露任何資料(包括性別),保持最純正神祕感的,大概只剩下北川步實了吧。
除了「蒙面」,推理作家常用的伎倆還有「一人飾多角」與「多人飾一角」。
說到「一人飾多角」,大家就會想到密室之王約翰‧狄克森‧卡爾曾用過Carter Dickson的筆名,撰寫H‧M系列及其他作品;著名的懸疑大師康乃爾‧伍立奇也有William Irish與George Hopley等其他筆名;現今讀者們也知道安東尼‧鮑查在發表《九九神咒》時,用的是H. H. Holmes的筆名;而撰寫《毒巧克力命案》的安東尼‧柏克萊與撰寫《殺意》的法蘭西斯‧艾爾斯,大家也都知道是同一個人。
作家換個筆名寫作並不是什麼新鮮事,也很容易理解。有些作家為了換個口味,會特地使用另一個名字,以將風格做區分,詩人福永武彥就是用「加田伶太郎」的筆名撰寫推理小說。當然大部分人並不會隱瞞這個事實,不過像恐怖大師史蒂芬‧金那樣,將自己的分身理察‧巴克曼賦予一個完整的身世、人生經歷,又將其「賜死」的作家恐怕不多見。
相對於「一人飾多角」,「多人飾一角」的詭計就沒那麼常見了──畢竟寫作是可以一個人獨立完成的事。最著名的例子便是以邏輯推理見長的大師艾勒里‧昆恩,他們甚至還與上述的其他詭計做結合,創了「巴納比‧羅斯」這號人物,並且在全國各地的對談中,由Manfred Lee扮演昆恩,Frederic Dannay扮演羅斯,將聽眾唬得一愣一愣的。
台灣讀者較為熟悉的雙人作家,還有撰寫「馬丁‧貝克」系列的瑞典夫婦麥‧荷瓦兒與派‧法勒,當然我們也不能忘記法國的黃金二人組Pierre Boileau與Thomas Narcejac(可別說你沒見過他們的作品喲,東方兒童版亞森‧羅蘋系列,從《惡魔鑽石》到《千鈞一髮》的最後那五本,就是出自他們的筆下)。日本的例子,首見於撰寫《獅子座》的藤雪夫、藤桂子父女,另外較為著名的還有以《寶馬血痕》出道的岡嶋二人,是井上泉與徳山諄一兩人共同創作的筆名。
這些創作搭檔是用什麼方式「多人飾一角」的呢?大部分是像昆恩、岡嶋那樣,都是其中一人想出手法、詭計、人物與故事架構,另一人將其小說化。至於像荷瓦兒與法勒,或是石井竜生與井原まなみ那樣,各寫出兩人所擅長的場景再作結合,或許是具有絕佳默契的夫妻才能辦到的吧。
不管是「蒙面」或是與「一人飾多角」、「多人飾一角」結合,這些「詭計」所帶來的隱密性、趣味性與話題性,經常是作家在出道、生涯規劃上的考量。現今更配合出版社的行銷活動,作為一種宣傳的方式,再也不僅是作家以個人名義使用的手法了。
於是,我們可以看到愛華‧霍克與Theodore Sturgeon等人成為昆恩的影子作家,幫忙代筆完成作品;大谷羊太郎、草野唯雄和天藤真等人輪流使用「鷹見緋沙子」的筆名創作,並且還幫「她」杜撰了個人資料;甚至日本光文社在出版《白銀莊的殺人鬼》時,還冠上一個虛構的筆名「彩胡ジュン」,並對讀者舉辦活動,猜猜看是哪兩位著名作家合寫的作品──答案揭曉,是愛川晶和二階堂黎人。
因此,說作者是一部作品的「商標」,這樣的觀念其實是不太保險的。你怎能知道躲在那個筆名後面的,不是另外一個人,或是兩、三個人,甚至是你早已認識的某位風格迥異的作家呢?
不過還是要回歸那句話:「寫推理小說的人,是喜歡惡作劇的孩子。」面對作家們的諸多考量,讀者們倒也不用太苛責或想太多,或許專注在作品的水準上,才是對作者們最恰當的回應吧。
啊,不過我可以發誓「寵物先生」真的是男生喔,才不是什麼性別詭計。(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