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讀文章因為是經過節錄的摘文,
強烈建議您入手全書,暢讀作家本心方為上策! 我要試著從頭講起,雖然我知道你不會相信我。
沒關係。我也不會相信我。我要說的每件事聽起來都徹底瘋到不行。我在心裡一次又一次重播整個過程,試著要找出一種方式來顛覆這件事,好讓它聽起來全都相當正常合理,但當然了,沒這種方式存在。
我寫下這些不是為了讓人相信我,甚至不是為了讓人閱讀。你不會發現我出現在書展,坐在鋪著翻飛防水布的小桌子後,拚了命要跟路人對上眼──「想讀一個談外星人誘拐的真實故事嗎?想知道宇宙的諸多祕密嗎?想發現關於靈魂輪迴轉世的實在真理嗎?」我不會把一本要價過高、封面上光又做得很爛的書推給你,你也不必因為我沒請校對而一路讀得痛苦萬分。
真相是,我甚至不知道你是誰。
也許你就是我。也許我寫下這些,只是為了把這件事從我腦袋裡弄出去,好讓我可以不再去想它。這滿有可能的。
好啦。我本來打算要從頭講起,然而我已經開始胡言亂語,講起免責聲明和寫書談論水晶之力與納茲卡線隱藏奧祕的人了。
讓我重來一次。
我的名字是梅麗莎,不過我的朋友叫我小鼠。我不記得這是怎麼開始的。我想是我念小學的時候。我是個自由接案編輯。我把像樣的書變成有像樣而且可讀的書,把沒救的書變成沒救但是文法比較好的書。
這是一種謀生之道。
上述一切全都不是很重要。你必須知道的部分是,我祖父在我出生前就死了,而我祖母跟一位名叫佛萊德瑞克・卡特葛雷夫的男人再婚。
老實說,我不知道她怎麼有辦法結婚,更別說結了兩次。我祖母是個卑鄙惡毒的女人。我阿姨凱特以前說過,說她像蛇一樣歹毒的話,對蛇太刻薄了,蛇只是希望別人不要煩牠而已。我祖母以前會打電話給親戚,說他們的狗死了是他們活該。她生來就刻薄,而且很早就從刻薄轉為殘酷。
但我猜想,有很多殘酷的人可以為了自己的需要,適時裝出甜美的性情。她嫁給卡特葛雷夫,他們共同生活了二、三十年,直到他去世為止。每次我去拜訪,她都在口頭凌遲他──喀嚓、喀嚓、喀嚓,彷彿她的舌頭是把園藝剪刀,而她為了好玩就在他身上修來剪去。他一向什麼都不說,就只是坐在那裡讀報紙,逆來順受。
我從來沒搞懂過。這年頭我們對虐待的了解比過去更多上許多,我喜歡想像我本來會開口說點什麼,問他是否還好。但話說回來,人就是會進入親密關係,有時候他們還會留下來,說不定他從中得到了什麼,那是我們其他人不得而知的。
無論如何,在那大半過程裡我還是個小孩,所以乍看那樣就只是常態。他是我的⋯⋯繼祖父?姻親祖父?我不確定怎麼講才對。
這件小事讓我一直很惱火。我有種感覺,如果他是我真正的祖父,我本來會⋯⋯噢,也許我還是
不該碰上那些事,但我會覺得有點責任。甚至如果卡特葛雷夫跟我有像是祖父跟孫女那樣的關係,我本來會說,好吧,也許我欠他這一筆。但狀況並不是他有帶我去釣過魚、教我怎麼修汽車引擎,或者做過祖父該做的隨便哪件鳥事。(我不知道,我也沒有外公。我外婆是寡婦,沒再婚,她花很多時間捐錢給電視傳教士,還有對其他人講述耶穌的事跡。現在想想,她也相信水晶的力量和外星人,差不多就跟她信耶穌一樣的信法,而且她從來沒看出這兩者之間有任何矛盾。人類很複雜的。)
我對卡特葛雷夫所有的記憶,就是個頭上無毛的老人,一邊讀報紙一邊被詬罵。我爸說,他玩起克里比奇紙牌遊戲可是手下不留情的。也許這就是為什麼我祖母嫁給他,因為他玩克里比奇超性感。我知道才有鬼。
我對他記得的唯一另一件事,就是打字機的聲音。他沒辦法打得很快,不過我會聽到噪音從他的「書齋」傳出,那是個位於後方的臥室,鋪了破破爛爛的地毯。喀、喀、咚、喀,打字機滑動架換行的尖銳刮擦聲,
喀。
我不知道他是什麼時候、怎麼死掉的。我當時在上大學而且窮到爆,沒有人認為我會回去參加葬禮。我們家族不是很重視葬禮。我知道有些家族會有規模龐大的縱情狂悲活動,所有八竿子打不著的親戚全都會回來對著棺木啜泣,但我們不是那種人。我們家的人死了都會火化,然後會有人帶走骨灰,等它們在壁爐架上坐得太久,久到讓人心裡發寒以後,就會被丟進大海,事情到此結束。
我猜有人替卡特葛雷夫辦葬禮、告別式或者諸如此類的東西。凱特阿姨告訴我,出現了一群怪人。「那些人超怪。」她說:「我想他可能曾經加入過某個祕密社團。妳懂吧,像是麋鹿兄弟會、共濟會什麼的。他們並不粗魯無禮,只是很怪。妳祖母氣壞了。」
「祖母永遠都在生氣。」
「這個嘛,妳沒說錯。」
當然了,現在我真希望我對那些怪人所知更多。但我懷疑凱特到底知道什麼。她很可能跟他們所有人講過話,也聽到了他們的人生故事──她有這種能耐──但她會過耳即忘。凱特是個絕佳的談話對象,因為她的記憶力就跟篩子一樣。你可以私下跟她說任何想說的事,她一小時後就忘光光的機率很高。我媽死後我就跟凱特阿姨一起住,她真的是卯足了勁記住像是看醫生或者親師座談會之類的事情,但她對此也不總是很在行就是了。
總之,快轉個十餘年,我祖母終於死了。她享年一百零一歲。我總是會想起一段詩句,雖然我想不起來是誰說的:「好人不長命/而心靈乾枯如夏季塵土者/燃燒到最後。」祖母的確是燃燒到最後了。那場葬禮我也沒去。實際上呢,我想根本沒辦葬禮。爸再也沒有那種精力了。這不是說他快死了或者出了什麼事,他就是老了──我出生的時候他已經年過四十,而他現在已經八十一歲了──他就是處理不了這種事了。
「這樣做沒多大意義,是吧?」他在電話上說:「有人會參加的唯一理由,是確認她是不是真的死掉了。」
我笑出聲來。我爸對他母親沒有任何幻想。我還記得在媽媽剛過世、我年紀還很小的時候,他曾經要求祖母幫忙帶小孩。那天晚上我大步走進去,然後爬到他膝蓋上向他告狀,說她很惡毒,我一點都不喜歡她。
在另一個家庭裡,我可能會被告知要愛我的祖母,還會被說成一個頑劣孩子。但我爸爸只是嘆了口氣,揉著他的額頭說道,對,他知道她是什麼樣,不過他沒有別的選擇了。那個週末他帶我到圖書館去,好讓我可以在我房間裡閱讀。這樣過了幾個月以後,我去跟凱特阿姨住了。
在我笑完以後──不是因為這番話很好笑,而是因為很真確──我繼續留在線上,聽著我爸太過吃力的呼吸聲。他的肺可能會害死他。現在那呼吸聲只是有點嘎嘎作響,但聽得出會怎麼發展。埋在底下的刺耳聲音會變成肺氣腫或肺炎,或者就在某一天爆發成徹底完熟的第四期肺癌,無論幾位醫師多少次發誓他沒病。
「她家已經鎖起來兩年了。」最後他說道:「小鼠,我處理不來。我很不願意要求妳⋯⋯這是個爛差事,我很清楚。我想那裡也有個自助式倉庫。有人得去把東西清出來。」
「當然。」我一邊說,一邊瘋狂心算我手上進行中的計畫有多少個,還有我可以多快完成。「好的,我會南下。」
「妳確定?會是一團亂噢。」
「沒關係。」
爸從沒要求過我任何事,這就是為什麼我願意為他做任何事。
他嘆息。「如果有什麼值得留下的東西就留下,或者拿去賣掉,把錢留著。我只是希望⋯⋯把這件事處理掉。」
「你有打算賣掉房子嗎?」
他發出一個短小如狗吠,聽著像笑聲或咳嗽,或者介於兩者之間的聲響。「如果它還有任何一點賣相,我就會賣。在我們把她送去安養院的時候,那裡狀況就不好了,現在可能真的很糟。如果妳進去發現是一場災難,就跟我說,我會付錢找承包商進去,把那裡剝到剩下柱子為止。」
我對著電話另一端點點頭。他看不到我,但他或許猜得到。自從我去跟凱特阿姨住以後,爸跟我每週都會通電話,就算這樣表示他要為長途電話大破財的時期也是一樣。直到現在,我想我們通電話的時候還是比當面講話更自在。
天啊,我不知道我為何要跟你講所有這些細節。這些事全都不重要,或許只有葬禮上的怪人例外。
我真希望我知道是否有什麼理由要把這一切都寫下來。如果要把這些事趕出我的腦海,詳細描述每個小細節的驅逐效果會不會比較好?或者我是不是純粹拖延,避而不談困難的部分──像是那些石頭。
我還是不知道我要怎麼解釋石頭的事。
但我現在還不必寫到那些事,只希望我的潛意識知道它在幹嘛。
這種處境的其中一個反諷之處是,實際上我記得我當時在想,好噢,那老蝙蝠終於給我一點甜頭了。
對我來說,這是個離開匹茲堡的好時機。我剛結束一段感情,收場頗糟,而且──噢,你懂那是什麼狀況啦。看到他們公然一起出現的時候,你咬緊牙關,堅持你們還是朋友,同時暗自想著你這偷吃的狗雜種,而且你知道你很有可能會開始表現得很沒風度。
所以我把我的狗放上卡車,打包了一個裝滿衣服的行李箱,要求我阿姨凱特幫我注意一下房子,然後就驅車南下北卡羅萊納。
這是一趟長途車程。實際上,如果穿越西維吉尼亞州,一路上風景滿漂亮的,不過當然接著你就會在西維吉尼亞了。有很多深山裡的「崁道」。而我猜字源學家還在爭執這個詞彙到底是源於崁道──這樣說還滿合理的──還是來自田野歌,這是人們用約德爾唱法對唱的一種民間藝術形式。
我中途經常停車,既是因為我喝了很多咖啡,也是因為我要帶斑哥下車。斑哥是隻紅骨浣熊獵犬,而他的名字來自斑哥羚羊,而不是邦哥鼓。他跟那種羚羊同顏色,而如果妳看過浣熊獵犬奔馳,就知道他們的跳躍就像羚羊,所以啦,他叫斑哥。
我必須解釋此事的次數多到數不勝數。
斑哥是被救援出來的狗。我領養他時他已經是成犬,而現在他口鼻部周圍開始有點變白了。他不是那麼聰明,不過他可以偵測到過去千年來的某一刻,是否有隻松鼠曾經路過。他曾經把一隻負鼠追到後院的一棵樹上去,而過去兩年來他每天都忠實地去造訪那棵樹,就希望有那麼一點機會遇到回來的負鼠。
我根本不知道他要是逮到那隻負鼠,實際上會幹什麼──可能會把牠舔到死吧。如果浣熊獵犬到頭來沒變成很棒的獵人,通常會被拋棄。斑哥是隻絕佳的看門犬,我這麼說的意思是,在連續殺人魔闖進屋裡替我剝皮的時候,他會非常警覺地盯著看。
但要是UPS快遞員想耍我們,斑哥就會處理。如果狗有宗教信仰,撒旦就是UPS快遞員了。
(對,我有一隻獵犬跟一輛皮卡車。不,我車上沒有槍架。我在女童軍團的時候,有一次用BB槍開了一槍。它砰一聲爆掉讓我兩手都很痛,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反正就是這樣。嚴格說來這是十小時的車程,但如果你有隻狗跟過度活躍的膀胱,大概要花十二小時。我們吃餐廳得來速的食物。斑哥得到一個起司漢堡,這讓他覺得上天堂了。(我的獸醫應該很不可能讀到這個,不過以防萬一,我得說這種狀況極端不尋常,我其實不常拿餐桌上的殘羹剩飯餵他。)
當晚我在一間汽車旅館過夜。長途開車以後,我不想面對祖母家裡可能有的任何東西──占屋者、大量囤積物、野貓或者隨便什麼。爸說他已經請電力公司恢復供電了。房裡沒有網路,不過這就是為什麼上帝會發明行動上網方案。
真希望我能想起來那一晚怎麼過的。我想那是我最後一次站在這裡,跟你們一樣在正常的這邊,而不是站在那裡,在另一個地方,跟白膚人、石頭、還有芻像同一邊。當然了,還有卡特葛雷夫。
但我不記得了。那就只是在汽車旅館裡度過的又一個普通夜晚。起初斑哥應該睡在另一張床上,接著逐漸蔓延過來,翻倒在我腳上,但那比較是因為我知道斑哥是什麼德性,而不是因為我記得這件事。(在我打字的此刻,他就翻倒在我腳上。偶爾他會憂傷地抬頭看著我。這是個謊言。只要有得吃又有人拍拍摸摸,他就很高興。我真希望我是隻狗。某個頭腦簡單的品種,像是獵犬。邊境牧羊犬太複雜了。我懷疑如果我擁有的是一隻邊境牧羊犬,這個故事就會有非常不同的結局,而我可能不會在這裡打字了。但我有斑哥,而他救了我們的性命,因為他頭腦簡單,而且渾身都是鼻子。)
我又講太快了。抱歉啦。
第二天早上,我起了床,然後去看我祖母身後留下的是哪種爛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