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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建議您入手全書,暢讀作家本心方為上策!Prologue 吉澤末男生於一九九一年的東京都板橋。
此一地區道路盤根錯節,房屋相對而建,二樓陽台幾乎彼此相觸。每一戶皆屋牆污黑,鐵皮屋頂鏽跡斑斑。這個町過去位於谷底,谷地上下有著三層樓的高低差。僅有大人肩膀寬的窄巷盡頭,連接一條必須仰望的陡急階梯。
巷弄中擺著瓦斯桶、藍色塑膠垃圾桶,掛著許多把雨傘。這裡也是組合屋密聚之處,亦有建在崖邊岌岌可危的屋子。末男就是在這樣的巷弄中,宛如奔竄的貓般自由自在地穿梭成長。
組合屋從崖上朝谷底建得密密麻麻。這一帶整體呈現紅褐色,感覺一靠近就會聞到鐵鏽味。此處有頭大黑狗,經過的時候得握著雨傘戒備,甚至必須揮舞著雨傘前進。住在地區邊陲的朋友家是雙層建築,但在路面上只能看見屋頂,得從路邊走下如工作梯般的金屬梯子,才能到達玄關。沿途陡急狹窄且黑暗,彷彿進入井底。
屋子裡總是坐著朋友年老的祖母和幼小的妹妹,末男從來沒看過其他人。抬頭望著他的老奶奶,夏天穿著襯衣和百褶長裙,軟軟地癱坐在起毛的榻榻米上,像一坨剛搗好的年糕。稀疏的頭髮在腦門緊緊紮成圓髻,但因為髮量少,只有一顆櫻桃大小。從襯衣腋下的開口可看見下垂的乳房。
谷底的那個家幾乎沒有日照可言。老奶奶背對著勉強射入的微光,抬頭面向末男,一動不動,好似一尊小神像,或某種不祥的生物,總之讓人聯想到不屬於這個世界的事物。妹妹約莫三歲,不發一語,只是纏著哥哥。末男覺得她比起幼童,更像小動物。
躺在潮濕的榻榻米上,翻著讀過上千遍的漫畫打發時間,然後再抓著梯子的鐵桿,爬上路面。那梯子恍若從地底伸出,前方只有勉強能容一輛自行車通過的巷子,但抬頭一看,上方豁然一塊藍天。
巷弄狹隘,卻不髒亂,也沒有垃圾或異味。雖然有些地方掉落著空瓶罐,零食袋被風吹聚,充塞著甜膩、偶爾催人欲吐的臭氣,但這種地方並不多。
穿過密集的住宅區,是一條大商店街。商店街很長,生意熱鬧滾滾,大人們大白天就坐在圓凳子上喝酒。
每到傍晚,末男這些孩子的遊樂園便從巷弄移轉到商店街。
天黑以後,朋友都回家了,末男仍留在商店街。
接近打烊時刻,各店老闆會豪爽地打折拋售賣剩的商品。只要耐性十足地站在那裡,就會有人賞飯吃。
「你媽呢?」
「不知道。」
「不在家嗎?」
「在。」
末男隨口敷衍過去。
母親有時在家,有時不在。如果不在,他就一個人開燈看電視。母親要是心情好,會放些吃的在桌上。見桌上沒有食物,他便挖出零食果腹。但即使母親在家,家裡若有不認識的人,末男就得待在外頭,直到那人離開。
他有時待在公園,有時待在路邊。
母親若是在家,偶爾會叫外送,但非常難得,多半是把外面買來的熟食擺成一桌。母親很少下廚,所以末男會煮烏龍麵。看到等待烏龍麵煮好的母親,他覺得自己成了她的依靠,欣慰極了。不管好吃難吃、涼了還是吃不飽,和母親一起圍著小桌子吃飯,他感到十分幸福。縱然是這樣的日子,吃完飯後,母親就會和別人講電話講個不停,接著出門,三更半夜才喝得醉醺醺回來。
有時母親會喃喃自語:「我一個女人要養孩子,太辛苦了。」
因此,末男會在外頭待到很晚,在商店街要東西吃,察覺家裡有母親以外的人的時候,就在家門前的公園靜靜等到陌生人離開,即使母親表現得彷彿末男根本不存在,他也絕無怨言。
母親曾經兩次介紹「父親」給末男。男人在家的期間,母親都會待在家裡,洗衣煮飯。明明是自己的家,末男卻覺得像闖進陌生人家,很不舒服,但這種情況總是不長久。兩個「父親」都和母親發生口角,甚至扭打起來,在大小爭吵反覆上演當中,不知不覺又回到只有末男和母親兩個人的生活。
末男喜歡和母親兩個人的日子,所以即使母親怨懟地說「我一個女人家要養孩子,太辛苦了」,他對母親也沒有半點恨意。
剛上小學,母親買了筆盒、筆記本和書包等文具給末男,就和其他朋友一樣。
上學十分快樂,末男成績也挺好。末男七歲那年,母親生下妹妹。
嬰兒一餓就會哭。母親心血來潮會關愛妹妹,感到麻煩就忘了她。妹妹開心的時候,母親又抱又哄,但見她哭鬧就不耐煩。
末男很怕嬰兒啼哭。
嬰兒只要得不到滿足就會哭,但在這個家裡,以哭泣表達不滿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
或許會挨揍。或許會被擰。或許會被拋棄。
末男拚命安撫妹妹。他學會怎麼泡奶粉,替母親去買紙尿布和奶粉。
到了這個年紀,末男已明白母親和來家裡的男人在做些什麼,理解到男人丟在桌上的一萬圓鈔票,是他們母子唯一的現金收入來源。
末男帶妹妹去公園消磨時間、努力照顧妹妹,全是為了不想破壞偶一有之、難能可貴的一點天倫之樂。
下雨的日子,末男會帶妹妹到覆有拱頂的商店街消磨時間,肚子餓就偷店裡的東西。
摸走三根烤雞串遭店家報警的時候,到場的是末男認識的巡查(註)。巡查對他露出從未見過的表情,既像放棄,也像同情。
商店街裡充斥著食物,他們身在其中,卻饑腸轆轆。反正這些商品最後都會被低價拋售,他們拿走的只是九牛一毛—如果不小心掉到地上,就會直接報廢的量。
妹妹似乎不懂別人是怎麼說他們的。母親五天前就不見人影,但末男沒有辯解「妹妹餓了,所以我才偷的」。即使如此辯解,又能有什麼幫助?
上國中以後,母親叫末男去賺錢。末男說要去送報,被母親揍了。母親大吼,叫他去站前的停車場偷自行車,不然就去商店街偷東西。
站前停滿了自行車。物色好下手的目標後,拿鉗子剪斷防盜鎖,再若無其事地騎走。末男沒有染髮,也沒有穿耳洞,這樣一個國中生,即使在自行車旁邊徘徊,也不會啟人疑竇。進出家裡的男人,會把末男偷來的自行車拆了變賣。末男每天偷一輛,第十天母親帶著他和妹妹去附近的燒烤店吃飯。母親心情很好,妹妹也開心得手舞足蹈。
末男只要認真讀書,就會被同夥戲弄地戳來戳去。在這個時期,末男發現人渣的特徵,便是要旁人跟他們一樣人渣才甘心。所以,聽到末男說要去送報,母親才會暴跳如雷。
末男謊稱偷不到,整整十天沒偷自行車。於是,母親的男人把他帶到超市前面,叫他偷十盒鰻魚,然後帶他去書店,叫他偷十本書。「帶你妹妹一起去,就不會引人懷疑。」男子一臉好心地建議。末男帶著妹妹,偷了十盒鰻魚和十本雜誌。
「你不賺錢,家裡的人會餓死!」母親發飆地說:「長男就是要賺錢養家,你幫忙賺個錢是會死嗎?」
母親大字不識得幾個,連簡單的加減乘除都不會。母親只會賣春。陪客人一小時,可拿到一萬圓,有些客人會留下兩萬圓。
如果接不到客人,母親常會打末男和妹妹出氣。她會打電話給認識的男人,露骨地說:「我沒錢了,欸,來玩一下嘛。」有錢的時候,母親絕對不會打小孩。
末男瞞著母親報考高中。報考費用連一萬圓都不到。母親沒發現末男考上高中,也沒發現他天天去上學。起先末男都到車站廁所換制服再去學校,但沒多久就露了餡。末男擔心母親會如何暴怒,但奇妙的是,母親並未生氣。
「這麼說來,你爸也是大學畢業。」—母親只這麼說。她替末男籌措了幾次學費,接著就不出錢了。
這個時候,末男開始幫忙闖空門,目標是夜裡無人的商業區辦公室。拿鐵槌砸破窗戶,即使一戶收穫不多也無所謂。人手一根鐵槌,以量取勝。用毛巾覆臉,戴上護目鏡及三層工作手套,免得遭四散的碎玻璃刺傷。他們直接抓著鐵槌砸下去,毫不在意會發出巨響。
踹開碎裂的玻璃,打開門鎖,侵入室內。電腦、電話、影印紙,只要是搬得走的東西,全部堆上車子。從破窗侵入到離開,只有短短十分鐘。即使沒有戰利品,十分鐘一到就離開現場。
漸漸地,一夥人愈來愈大膽,把腦筋動到通勤圈上。他們的目標是獨居老人。住家和辦公室不同,晚上有人睡在屋裡。只要敲破窗戶,幾乎所有住戶都會屏息不敢出聲。如果遇上住戶就恐嚇「敢吵就放火燒你們全家」,臨去前再撂下狠話「要是我們被抓,出獄後一定會回來放火」。
末男知道自己不可能上大學。不是錢的問題,也不是學力的問題。
而是我這個人生錯了地方。
好想上大學。
好想要不用偷竊的生活。
為了這個願望,末男敲破別人家的窗,侵門踏戶。
會破窗侵門踏戶的人,不可能與拾金不昧送交派出所的人並肩走在一起。
末男靠著這段時期得到的錢,從高中畢業。雖然曾被警方輔導,但級任導師熱心替他找工作,畢業後他進入一家做螺絲的小型金屬加工廠。
末男工作認真,學得又快。他敬重前輩,不多廢話,一早就到公司將每個角落打掃得乾乾淨淨。「值得嘉許,不過別太勉強自己了。」工廠裡的人說。
「這不算什麼,在家裡都是我負責打掃。」
這是事實。打掃、洗衣、洗碗,全是末男的工作。最重要的是,他希望重新找到屬於自己的規律。
發薪日,他買了禮物給妹妹。
半年後的某一天,兩名男子找到公寓來。兩人都很年輕,感覺吊兒郎當。
母親已三十五歲,以她的客人而言,實在過於年輕。
其中一人對母親說:「差不多該還錢了吧?」另一人輕蔑地接著說:「所以當初就說了嘛,借那麼多真的沒問題嗎?」然後,他們對末男說:「你媽為了還債,向地下錢莊借錢,又為了還地下錢莊的債,來跟我們借錢。以債養債,很會喔。」
末男當場質問母親。母親說,錢跟男人打小鋼珠都花掉了。
旁觀母子倆對話的討債人,問末男要不要幫忙他們的工作。
「你媽欠的債,兩三下就可以還清了。」
——要不要加入我們?高中學費那點錢,一眨眼就能籌到了。
跟持鐵槌破窗行竊的那夥人邀末男的說詞一模一樣。
就在這時候,末男任職的工廠的手提式保險箱失竊了。工廠從未發生過這種情況,於是新來的末男蒙上嫌疑。
這麼說來,他每天早上都第一個進工廠嘛。
是不是假裝打掃,在四處探路?
公寓前面有一座小公園。末男曾帶著妹妹在那裡消磨時間。他坐在公園長椅上思考。
如果查不出竊賊,就會變成是我幹的吧。順手牽羊,竊盜。我接受警方輔導的理由,都跟錢有關。
不管怎樣,除非還清母親的債務,否則家裡成天有人來討債的事,遲早會傳進工廠的人耳裡。再這麼下去,我還是沒辦法繼續留在工廠。
妹妹才十一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