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的想法,當然跟昔日的短篇推理榮光時期不再有著密切的關係,放眼望去,過往的推理小說名家幾乎都是短篇高手,柯南‧道爾、G‧K‧卻斯特頓、奧斯汀‧傅里曼等等,無一不是靠短篇叱吒風雲,只是在讀者對於推理小說的期待從「一場智性遊戲」轉變成「一個精巧的故事」的時候,推理小說的篇幅也勢必得加長,以強化、放大人物的存在,讓謎團成為核心注目焦點而非詭計,佈局的縝密勝於鬥智的刺激。
對歐美或日本的推理讀者而言,這種轉變可說是自然而然,但對台灣讀者而言,卻幾乎是在同一時候一股腦地接受這所有的概念,因此讓長篇推理小說與短篇推理小說的辨別標準被擺在同一平台上討論,這同時也讓短篇推理小說明顯處於弱勢。
為什麼?
主要是因為長篇推理小說有著各式的奇技淫巧可以吸引讀者注意,作者灑出萬千花雨只要讀者願意拈起其中一朵諦聽微笑就好了,但是短篇推理小說——特別是本格推理——卻是洗盡鉛華不使蒙塵,從頭到尾就只有一招直球定勝負,也就是謎團的核心與結局的意外性,如果順利的話,讀者會賦予最高的熱情,但如果不喜歡,那就完全是一派慘澹塗地了。這也就是當人談到短篇推理小說時,往往反應極為兩極的原因。
究其根本,短篇推理小說與長篇推理小說的寫作方法根本就是截然不同的,我曾經在多年前評論某推理文學獎的文章中這樣寫到:
「你長篇小說可以安排七個嫌疑犯,每個嫌疑犯也都有足夠的篇幅去讓讀者了解他們的個性,短篇不行(我覺得短篇的人物如果超過六個就很像是在玩猜謎而不是小說了);長篇小說可以一章埋一個證據埋到第九章給讀者足夠的證據後來個「給讀者的挑戰書」,然後第十章偵探再堂皇的破案,短篇不行。」這種長短篇技巧混淆,常常就是一些剛開始寫作的作者會犯的基本錯誤,你短篇篇幅再長也不過三五萬字,怎麼可能來處理一個超過三起命案的連續殺人事件,更別提還要第一個案子是密室、第二個案子不在場證明、第三個案子有幽靈出沒了;反過來說,如果只有一個詭計、一個謎團,就還是不要硬打腫臉充胖子要撐成長篇才是,最起碼也要學一下鮎川哲也的《桃A的血咒》,裡面的連續殺人事件起碼用了二位數以上的詭計與陷阱,就算讀來沒有聲勢浩大之感,也起碼會覺得這作者好用心而眼睛濕潤了起來。
因為長短篇推理小說之間這種種的不同,所以後來我在選短篇時也就坦蕩蕩了,既然是為了便宜行事,那不如就好好的選上幾篇具作者代表性的短篇作品,順便在社課時詳細解釋一下小說本身的特色與作者的特色,該也勉強可以讓社員理解才是。
說到具代表性,在最後我要來特別推薦一下宮部美幸編的《松本清張短篇傑作選》。(以下為工商服務時間)
松本清張的長篇過去台灣讀者耳熟能詳,也往往被其中宏大的篇幅與社會關懷給感動了,但是松本氏的短篇小說別有一番韻味,像我一個友人S就對他的《假瘋子謀殺案》這個短篇集情有獨鍾,號稱是每年必然重看的一本書。
而這次宮部美幸編的《松本清張短篇傑作選》,則有著另外一番企圖,在我眼中,就好像宮部美幸意圖用松本氏的短篇優異作品,拼湊出他的寫作人生,並藉由自己同樣身為作家的位置,為過去的前輩找尋一個文學史上的地位,也對後人宣告,我如今已經為我的前輩找到了安身立命的場所了,你們後面的要接好棒不要掉棒了啊。
如果同樣希望能便宜行事,用最快的速度瞭解松本清張的偉大與重要性的話,那宮部美幸所編的《松本清張短篇傑作選》(全三本)絕對不可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