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野圭吾認為:只要是有謎團在結局之前待解的故事,都算是推理小說──此非字字原文,不過大意如此。
雖說如果套用這個標準,那麼絕大部份的大眾小說,甚至有一部份的純文學創作品,都會被劃進「推理小說」的範疇之內,但其實我一直覺得這話甚有道理,原因無他:大抵一個故事,總有自己內裡的某種邏輯脈絡(可能現實,也可能架空),情節會依著這個脈絡發展延續,即依「理」而「推」之;而讓讀者一路追讀的最重要原因,總是大夥兒有個想知道的「為什麼」等在結局那兒──故事情節越是離奇,我們就越想知道這是誰搞出來的、是怎麼搞出來的,以及為什麼他或她要這樣搞事呢?
現實當中不見得事事都有解答,但想要答案的人之常情,在小說當中,比較容易得到某種依託。
這麼說自然把圈子劃得大了,縮小點兒看,在創作者、出版社或者閱讀者心裡頭被歸類為「推理小說」的作品,還有個要緊的特色,就是創意。
宏志先生認為:推理小說是種由一個神探、幾具屍體、數名嫌犯構成的故事──此非字字原文,不過大意如此。
就像單格漫畫的創作者常以「一個落難者、一株椰子樹、一個迷你島」這樣的「無人島」畫面為主題做發想練習一樣,推理小說流派創造的伊始即埋設了基本的框架,後續的創作者們無不想方設法地在這些框架裡做出變化;想要做好這事,首重創意,而這些設計越是不落俗套但又入情入理,創作者們的創意就越是令人驚嘆。
所以他們會在平凡的房間中只靠著拆卸某物便製造出不可思議的密室,在尋常的列車班次裡找出時間差建立堅實的不在場證明;尤有甚至,他們還會利用角色甚至讀者心理的盲點,大膽且巧妙地搭構出某種關鍵──它明明白白地擺在那兒,但大家卻都視而不見,因為種種框架雖然限制了創作者,也同時制約了閱讀者。
當然也有些創作者覺得這類做法過頭了就成了純粹的技術,他們選擇把創意朝別的方向發展。
錢勒(Raymond Chandler)認為:該把謀殺還給有理由殺人的人──此非字字原文,不過大意如此。
於是人性的觀察逐漸成為一個推理小說當中的重點,探究兇手的動機以及心理狀態,成為一種至為要緊的任務──謀殺的動機常是金錢、愛慾與仇恨,但在這三項之外,人心當中其實還有無窮無盡的複雜思緒,可能發展成動手殺戮的助力,其實就連這三個看起來簡單明瞭的動機,背後都仍會藏著各式各樣的心情,有時甚至不止與角色本身相關,還與社會現實、階級問題等等因素有涉。
是故,當推理小說的創作者與閱讀者一同檢視角色們的心理暗層時,其實也在檢視自己。不見得真有屍體,就連在咖啡館裡,發現鄰桌高中女生不停地往杯中加糖所生的好奇,都可以在思索「為什麼」的過程中,牽扯出一連串人類皮貌下不見光的內裡。
更何況,大多數推理小說,其實都環繞著「死亡」一事──以這個人間大問為核心發展的故事,對於人性心理,自然也投注了最多的關注。
2007、2008 年之文,我意外地獲得在獨步部落格撰寫專欄的機會,身為一個喜歡讀推理小說的讀者,能在這個專業的出版社官方部落格發表雜文,實在是個難得的光榮機會;雖然我知道自己雜而不精,與其他術業有專攻的專欄作者們無法相比,但獨步的編輯們一直給予我極大的自由,於是這個名為【WNM】的專欄有時講自己最近讀的推理小說,有時講古早的推理電影,有時講搞笑的日劇,有時還講了與謀殺相關的歌曲。
如此這般,從 2008 年的 2 月開始,每月一篇,寫了將近四年。
因著種種考量,【WNM】要在今年歲末暫先停播,十分感謝諸位客倌長期以來的收看及指教,以及獨步編輯們這幾年對我的縱容。
我還是喜歡讀推理小說。
或許,我們未來會因此再度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