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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首次相遇,是在九月二十三日晚上十點半左右。他蹲在佐倉工業社區附近的地上,腳踏車倒在路邊。
我之所以像事先安排好不在場證明的犯罪者一樣,明確記得時間和地點,是因為那天晚上的那個時間正好有一個大型強烈颱風逼近關東地區。我打開車上的收音機,聽著每隔三十分鐘播報一次的新聞報導。天氣預報常離譜得讓人不敢恭維,颱風警報卻準得讓人有點惱。
正如氣象官所預報的,從下午七點左右開始,西風漸漸強勁,暴風雨也逐漸增強。即使開著車前燈,能見度也只有一公尺左右。天空下著傾盆大雨,當車輪輾過路上的水窪時,濺起的水花比小噴泉更壯觀。水花噴濺在擋風玻璃上,便什麼都看不見了。我心想是不是該找個安全的地方,遠離了暴風中心再說。
就在這時,我看到了他。
如果我不是把車速放慢到比走路還慢的話,我和他就會以最糟糕的方式遇上了。我一定會輾過他,然後,下巴打顫著到處尋找急診醫院。在颱風的狂風暴雨下開車已經夠嗆了,誰會想到竟然有人騎著腳踏車在雨中穿梭。所以,當我看到車前燈的前方隱約出現的人影時,還以為是郊區的路上經常可以看到的、印著警察人形的警示牌。
但是這個人影朝車子揮著手。警方不可能在路邊放一個裝了電池的活動假警察,他們沒那麼多預算。所以我立刻知道是活生生的人。他穿著薄薄的塑膠雨衣,帽子被風吹開了,袖子和下襬也被暴風吹得直抖。他的頭髮被雨淋得黏在頭皮上,在豪雨之中,他的臉皺成一團,眼睛也瞇成一條縫,看起來就像用絲襪套著頭的搶匪。我好不容易才分辨出他應該是個男的,而且不像是老年人。
他原本蹲在馬路的左側,當我靠近他停下車子時,他急忙繞過來,將臉貼近駕駛座旁的窗戶。我打開窗戶,風夾著雨打在我的臉上,我也不得不把臉皺成一團。
「你在這裡幹嘛?」當時,我並沒有打算斥責他,為了壓過巨大的風聲,我大吼著問他。
「我爆胎了!」他也大吼著,胡亂指著腳踏車倒下的方向。「我沒法騎了。對不起,可不可以請你載我到可以修理腳踏車的地方?」
「先上車吧。」
我大聲地叫著。只見他向前彎著身體,頂著風,走回腳踏車的方向,滑了好幾次,才終於扶起腳踏車,向我走來。當他踏過水窪時,腳踏車的前輪下沉了十公分左右,車輪每轉動一下,就泛起一陣水波,我心裡有點惱怒。或許,我和這個搭便車的一樣,都太小看這個颱風和這場豪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