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斯諺
前一陣子跟某位被出版社封為「美女作家」的朋友聊天,談到了選男朋友的條件,當我問她喜歡什麼樣的男生時,她馬上興奮地回答:「當然是韓式歐巴(韓文中『哥哥』的意思,也是女友對男友的親暱稱呼)!肌肉線條好,長得又帥!」正當我在心裡搖頭嘆氣時,她又繼續說:「不過如果是韓國歐巴跟會唱情歌的比起來,我會選唱情歌的!」聽到這裡心中的眉頭稍稍緩解。會唱情歌的人的確是很有魅力吧!深情款款的浪漫很難不令人心動,而且唱歌是一種不錯的才華,因為歌喉好而喜歡對方,還算有說服力。
但她還沒說完。「可是呢,如果是唱情歌的跟會寫詩的,我會選會寫詩的。」聽完之後,我腦中立刻聯想起大文豪莎士比亞震古鑠今的十四行詩,還有千古絕倫的大詩人拜倫與雪萊。詩是相當困難的一種文學形式,能寫出扣人心弦、含意深遠的詩作的人,其心智是何等高深!能以這種條件來挑選男友,真的是非常有品味了。還會有更好的標準嗎?正當我以為這就是對方的終極擇偶條件時,她又繼續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