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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高利貸借了八十多萬圓。
利息一開始累積,高利貸公司的人就找上門了。
「你也不想鬧上法院吧?」對方說了些類似這樣的話,口氣沉穩,毫無半點威脅意味,我也就沒放心上;沒想到之後又來了三個目光如死魚的年輕男子,他們依然沒有明顯地威脅我,只是委婉地說了句:「聽說啊,那些沒還錢的客戶,有幾個突然失蹤了耶。」
嚇個半死的我不由得懷疑——討債公司的人演技變得這麼逼真,該不是暴力組織新法害的吧?
我求他們再限三星期,他們便要我畫押寫下「如果付不出錢,就用身體償債」。
「請問……用身體償債……是什麼意思呢?」我小心翼翼地問。「我們會請你坐上鮪魚船。」這位後來出現在柏青哥店的男人答道。
我這個一上船就暈的旱鴨子,怎麼可能出海捕魚?
於是隔天,我下定決心逃出公寓。這是發生在九月初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