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臥斧
《京極堂》系列的第五部作品《絡新婦之理》日前出版;因為寫解說的關係,所以俺在去年底就已經讀完這部作品,不過拿到實書之後再次翻閱,倒生出一些關於「類型小說」的雜想。
一本小說想要被貼上某種標籤、成為「類型小說」,理論上得要先是本「大眾小說」,不過有趣的是,一旦這本小說成了「類型小說」,有些時候,它反而不大像是本「大眾小說」了。
這似乎矛盾的現象其實說開了很簡單:得要有足夠的創作者和閱讀者,才能有產生足夠數量、擁有相同元素的小說作品,匯聚成為某種「類型」,也就是說,這些小說不會是難懂難讀的作品,而是大多數讀者都可以閱讀理解的故事,是故,這些被歸為一類的「類型小說」,原來自然也都是「大眾小說」。
但,接下來就會發生一件奇妙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