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斯諺
13.銷售成績無人能及的謀殺天后──阿嘉莎‧克莉絲蒂(Agatha Christie, 1890-1976)
克莉絲蒂可說是推理小說界中最廣為人知的作者,她的小說銷量超過二十億冊,以單一作者而言,這是個非常可怕的銷售數字。金氏世界紀錄顯示,克莉絲蒂是人類史上最暢銷的作家,只有大文豪莎士比亞能並駕齊驅。並且,世界上的各種書籍中,只有聖經超越克莉絲蒂作品的總銷量。聖經有其特殊地位,拋開不提的話,推理迷可以驕傲地宣稱:推理小說是世界上最受歡迎的小說。而這一切都是克莉絲蒂的大功勞。
【2010/06/30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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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鑑識科學推理小說之父──奧斯汀‧傅里曼(R. Austin Freeman, 1862-1943)
推理小說的領域非常廣,派別分支也很多(本格派、冷硬派、社會派……),甚至派別中還有亞類型的存在(例如本格派中的密室推理),很多時候這些區分雖然會有灰色地帶,但粗略分還是可能的。嗜讀推理小說的讀者可能會發現,有某些作品匯集而成的派別,可冠之為「鑑識科學派」。
這類作品的共通性就是強調警方辦案所運用的鑑識科學方法,這類方法通常是破案的關鍵,以及主要線索的來源,與傳統推理小說中偵探單靠腦力破案的方式形成強烈對比,可說是物證主義的極致。美國當紅的CSI影集正是這派推理小說的影像化代表,而傑佛瑞‧狄佛(Jeffery Deaver)的「林肯‧萊姆(Lincoln Rhyme)系列」同樣把鑑識推理推到了高峰。這派推理作品追本溯源,正是起源於英國作家傅里曼的「宋戴克醫師(Dr. Thorndyke)探案系列」。
【2010/05/31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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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詩書琴畫樣樣皆通的天才外交官──高羅佩(Robert van Gulik, 1910-1967)
要詩書琴畫皆通已經很不容易了,我們現在要介紹的這位大師竟然還擁有額外才能,而且不止一種,所謂的天才型人物莫過於此。
高羅佩是荷蘭著名的漢學家,對東方文化很有興趣,對於語言也很有天分,號稱通曉十五國語言。他的本業是外交官,待過不少亞洲國家,在日本還有中國都住過很長一段時間;他也是性學專家,有兩本相關的著作:《祕戲圖考》、《中國古代房內考》。身為漢學家,他還寫了許多相關的學術著作,主要研究中國古代的琴、繪畫以及屏風等。
對中國古文化具有高度興趣的他,將著名的《狄公案》[註一]翻譯成英文,於1949年於東京出版。後來自己手癢,在往後的二十年間連續創作了為數十六冊的狄公案系列推理小說,成為推理史上的經典之作,至今仍長銷不墜。
【2010/04/29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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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當代密室之王──保羅‧霍特(Paul Halter, 1956-)
霍特被公認為約翰‧狄克森‧卡爾的繼承者,有些評論家給的評價甚至高過卡爾,實力可見一斑。對我而言,要成為卡爾的繼承者必須滿足兩個要件。第一,謎團必須以密室犯罪為主軸;第二,故事風格必須近似卡爾(鄉野傳說、古堡、超自然力量等等標準的卡爾元素)。上述兩點霍特當然都具備。
霍特已出版了三十六本推理小說(包括一本短篇集),質量俱精,三十五本長篇中只有零星幾本不是密室推理,密室推理的創作密度恐怕已超越卡爾。既然追隨卡爾的腳步,霍特的作品自然也是貨真價實的本格推理,不僅謎團精采,說故事手法也是一流,是當代難能可貴的本格精品。也難怪同是卡爾作風繼承者的二階堂黎人在推薦霍特的作品時會說:「把這本書讀完的話,無論是誰都會變成霍特的粉絲。」
【2010/03/22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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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偉大的推理雙人組──艾勒里‧昆恩(Ellery Queen: Frederic Dannay, 1905–1982; Manfred B. Lee, 1905–1971)
前述提過這份名單不具排名意義,其實這不盡然正確,因為名單上的第一位作家是我認為最有資格上任何推理榜單的人物,也是我在這份名單會花最多篇幅介紹的人物。前述外國網友的名單中也包含了艾勒里‧昆恩,他認為:「(昆恩是)兩份名單中最為顯著的省略,怎麼能有人敢列出最佳犯罪小說家的名單卻省略了這對雙人組?他們不但寫出《另一邊的玩家》、《災難之城》、《兇手是狐》、《十日驚奇》和許多其他珠玉之作,更是世界最重要的(也是最老字號的)推理雜誌的創立者。」國內推理權威宏志先生曾說過:「要論對推理小說發展貢獻最大的人,我簡直不能想像有誰能比艾勒里‧昆恩更重要。」作家兼評論家安東尼‧布契(Anthony Boucher)也評論道:「艾勒里‧昆恩即是美國推理小說的同義詞(Ellery Queen is the American detective story.)。」在最權威的昆恩網站(Ellery Queen, a website on deduction)中,針對布契這句評論也寫道:「這是推理史上最著名的一句引述,也是最真實的一句。」
【2010/02/23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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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二月與四月,英國的《每日電訊報》(The Daily Telegraph)與《泰晤士報》(Times)分別發表了兩則名單,前者是「一生必讀的五十位犯罪小說家(50 Crime Writers to Read Before You Die)」,後者是:「最偉大的五十位犯罪小說家(The 50 Greatest Crime Writers)」。這兩份名單都以歐美作家為主,多有重複,當中部分人物作品未中譯,不為台灣讀者所熟悉,不過如果是推理迷,當中的大部分作家應該都熟識。
我讀完這兩份名單後,眉頭愈皺愈大,因為有幾位我認為相當有資格上榜的作家竟然不在其中,真是開始令人質疑這兩份名單的公信力。不過回頭想想,這樣的名單本來就相當主觀,反映了列單者個人的閱讀品味,當中或許多少摻雜了主流的閱讀評價,但私人的偏好是無所不在的。尤其是這兩份名單都以「犯罪小說」(crime fiction)而非「偵探小說」(detective fiction)為主,範圍相當廣大,更可見挑選者應是以寫實性及傳統上所謂文學性較強烈的作品來做為選擇方針,自然無法滿足那些喜愛解謎鬥智的讀者。
【2010/01/28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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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斯諺
前一陣子跟某位被出版社封為「美女作家」的朋友聊天,談到了選男朋友的條件,當我問她喜歡什麼樣的男生時,她馬上興奮地回答:「當然是韓式歐巴(韓文中『哥哥』的意思,也是女友對男友的親暱稱呼)!肌肉線條好,長得又帥!」正當我在心裡搖頭嘆氣時,她又繼續說:「不過如果是韓國歐巴跟會唱情歌的比起來,我會選唱情歌的!」聽到這裡心中的眉頭稍稍緩解。會唱情歌的人的確是很有魅力吧!深情款款的浪漫很難不令人心動,而且唱歌是一種不錯的才華,因為歌喉好而喜歡對方,還算有說服力。
但她還沒說完。「可是呢,如果是唱情歌的跟會寫詩的,我會選會寫詩的。」聽完之後,我腦中立刻聯想起大文豪莎士比亞震古鑠今的十四行詩,還有千古絕倫的大詩人拜倫與雪萊。詩是相當困難的一種文學形式,能寫出扣人心弦、含意深遠的詩作的人,其心智是何等高深!能以這種條件來挑選男友,真的是非常有品味了。還會有更好的標準嗎?正當我以為這就是對方的終極擇偶條件時,她又繼續說了。
【2009/12/23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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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斯諺
最近跟朋友聊到「帥哥」這個話題,對方問我覺得要長得像哪位明星或藝人才算帥,我思考了一下才給出答案,我說:「在我心目中,世界上最帥的男人只有一種,就是推理小說裡面的名偵探。」
男人喜歡看美女,女人喜歡看帥哥,這是很自然的現象,因為沒有人喜歡醜陋的事物,追求美感是人的天性,形體、外貌之美自也不例外。但就算是如湯瑪斯‧曼於《威尼斯之死》中描述的那種美男子,在我看來,帥勁也遠不及外表邋遢寒酸的金田一耕助,原因無它,只因我認為具備高超推理智慧的人比起形貌俊俏的人,實在要帥得太多太多了。
推理小說中的名偵探在外表上不見得是一般意義的帥哥,例如金田一耕助,不但頂著一頭鳥窩頭,穿著皺巴巴的大島和服,說話緊張時還會口吃,並搔頭弄得一地頭皮屑,這樣的形象不但跟帥哥一點邊也搭不上,還可說是形象異常糟糕了吧。但是名偵探帥的地方就是不一樣。
【2009/11/30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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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斯諺
當我在閱讀島田莊司的《斜屋犯罪》時,發現了一個有趣的設計。當中兩件主要的密室凶殺案詭計背後都用到了某個與斜屋有關的特性,也就是說,兩件犯罪詭計背後的原理是有相關性的。讀完《斜屋犯罪》,我發現自己隱隱約約掌握到某種詭計設計的方式,但還不甚具體。
之後,我在撰寫《雨夜莊謀殺案》時,在潛意識中將當初偶然得到的啟示加以改造,在該部作品體現出推理層面的創作理念。亦即,在《雨夜莊謀殺案》這本書中,我將某種自己提出的詭計理論應用其中,而給我這種理論靈感的是《斜屋犯罪》。我將此理論命名為「詭計一貫說」。我在之後的《冰鏡莊殺人事件》也繼續實踐這種理論,做為一種創作的探索。
簡單說明詭計一貫說的梗概。此說的適用作品類型為有複數謎團的推理作品,而且是包含詭計的謎團(詭計不是構成謎團的必要條件,因此有謎團不一定有詭計,我把包含詭計的謎團稱為「詭計型謎團」,以下的謎團一詞皆指詭計型謎團),並且,謎團數量愈多,需要詭計一貫說的程度就愈大。
【2009/10/26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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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斯諺
動人落淚的小說非常多,東野圭吾《嫌疑犯X的獻身》中的獻身愛情令人感動,貫井郎《慟哭》的悲愴結局也令人動容,甚至每週上映的院線片,也存在著無數能感動人的劇情。這些感人元素脫離不了親情、愛情或生離死別這些常見的情感。我將這種一般意義的感動稱為「感性的感動」。
感性的感動很常見,在一般的文學作品中,感性的感動通常能讓讀者更加喜歡該部作品(很多人不會去區分「廉價」的感動與真正有深度的感動,但這是另一個課題,此處不談)。而在推理小說中(嚴格說,是本格推理小說),感性的感動並非必要條件,「知性的感動」才是首要追求的要件。
【2009/09/11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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