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曲辰
本來針對這個標題,寫了大概四百多字頗有顏色的段落,但是思前想後總覺得不大適合放在獨步這個應該可以拿金鼎獎的優質部落格上,就決定不要故作幽默,還是逕行來寫我想寫的東西算了。
在大學推理社團闖蕩七年有餘,有個問題始終是在學期初排定課表的時候困擾我的,由於時間與社員能負荷的狀況,不太可能把整學期都排長篇小說閱讀,但是當我們用短篇小說來介紹某個作者時,又很容易遇到以偏概全的問題,就好像選短篇來介紹作者只是權宜之計,如果可以仍希望社員能夠找長篇來看一樣。
但事實上,這種想法的本質其實是種誤解,無論是長篇或短篇,都不可能靠一篇來理解作者的風格、特色與演變,充其量是能體會在那個時期或許作者喜歡什麼樣的題材而已,如果說拿綾辻行人的長篇《殺人方程式:肢解屍體之謎》與阿刀田高的短篇〈拿破崙狂〉給毫無接觸這兩位作者的讀者看,你說他們會對誰產生比較驚人的誤解?不過我們的確可以看到有論者喜歡提出「我期待在短篇嶄露頭角的某某,能進行長篇推理的寫作以展現自我實力」這種發言,彷彿短篇的寫作只是熱身,而長篇的作品才是真正決定生死的修羅場。
【2007/04/14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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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曲辰
不知道在哪裡看過windcatcher這個單字,似乎是某個通風系統的廠牌名稱,但是對我而言,這個單字卻鮮活的好似有畫面一樣。就好像有人站在山巔,張揚起袋子,迎風招搖企圖攬進無形無影的風一樣,這個畫面日後卻成為我心中一則極具形象的隱喻。
風無相、雲無常,風是不斷流動的,毫無形體可言,就好像只存在於抽象領域的概念一般,而人們試圖用袋子去捕捉它,如同試圖用語言去說明抽象概念,也就是說,我認為每個文學研究者都是個windcatcher。只是我最近發現,不只是文學研究者,事實上每個翻譯都是一個windcatcher,而且是用自己家的袋子去裝外國的風。
有些字眼一旦成為中文,可能整個含意會通通轉向,因為讀者並不會理會那個字原本的用法,而會自行望文造義,宅男就是一例,從日文的「otaku」變成御宅族,又從御宅族變成了「宅男」,這個字早就不復在原生國家中的獨特意義,而是由新聞媒體自動將其拆解成為「待在家裡的男生」進而傳播。
有趣的是,推理小說似乎也有類似的命運。
【2007/03/16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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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曲辰
還記得當初我大學剛加入暨大推研社時,對於很多名詞幾乎可以說是囫圇吞棗式的理解,不是強背定義,就是毫不思考其背後的歷史痕跡或是更為豐富的內涵,所以在日後的推理小說閱讀上,時常會像夜行叢林一樣,時刻被自己不甚瞭解的部分絆倒。
其中,「視點」就是一個格外困擾我的東西。
據藍霄的說法,視點這個觀念被帶入推理小說界中,其實是自黃鈞浩1990年發表於推理雜誌第69期的一篇〈創作推理片面觀〉開始的,其中黃鈞浩是這樣說的:「視點無法掌握,經常出現錯亂狀態,造成錯誤的描述或違規的詞句。一般小說可以忽略這一點,但是推理小說絕對不允許通融……同時要特別注意副詞和形容詞的用法」(第15頁)。
【2007/02/09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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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曲辰
在去年中,批踢踢的推理版上曾經出現過一串文章,其實原來是在討論如何向學生介紹推理小說的方法與步驟,但是後來完全失焦到另外一個地方去。不過我要說的不是這中間的錯落,而是在討論的過程中,有人提出了「福爾摩斯有人也不認為是推理小說」的說法。
理所當然的,這讓人大驚,作為推理小說的「完成者」,身兼全世界最知名偵探,竟然會有人不把它當推理小說?
雖然頗為遺憾的,提出這個驚人言論的人後來並沒有對他的說法做出一個解釋(也沒說出是誰不認為福爾摩斯不是推理小說的),但是有一個人的回文倒是讓我思考了一下。他認為推理小說有一個重點是「讀者也能一起猜兇手」,這個重點「當然不是唯一,但是凌駕於其他」,而福爾摩斯「並沒有完全做到這一點」。
【2007/01/16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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